成都市青羊区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
为加快推进城乡全面现代化进程,切实发挥我区事业单位在建设“世界现代田园城市”中的作用,根据工作需要以及《成都市青羊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经研究,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采取考试和考核的方法进行。
二、招聘名额和岗位分布
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0名,其中专业技术岗位5名,管理岗位25名(含定向招聘的服务于成都市区(市)县街道(乡、镇)社区(村)的大学生志愿者和优秀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、村(居)民委员会主任共12名)。
1、专业技术岗位5名:区环境质量监测站2名,街道劳动保障所2名,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中心1名。
2、管理岗位25名:区信访接待中心2名,14个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23名。
岗位分布及条件要求见附表。
三、招聘范围和应聘条件
参加招聘人员范围为:具有成都市常住户口的人员。
(一)基本条件
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;遵纪守法,品行良好,爱岗敬业,身体健康。
(二)专业技术岗位5名
1、环境监测人员2名:28周岁(1982年7月31日后出生)以下,环境工程(监测)专业毕业,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。
2、工程建设人员2名:35周岁(1975年7月31日后出生)以下,工民建、建筑设备安装等相关专业、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,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职称及以上,从事工程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建筑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。
3、财务人员1名:28周岁(1982年7月31日后出生)以下,财会专业毕业,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。
(三)管理岗位25名
1、综合管理人员13名:28周岁(1982年7月31日后出生)以下,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。
2、定向招聘管理人员12名:服务于成都市区(市)县、街道(乡、镇)社区(村)的大学生志愿者,服务期满2年,且考核合格及以上和优秀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、村(居)民委员会主任,28周岁(1982年7月31日后出生)以下,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。
(四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应聘
1、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。
2、曾被开除公职的。
3、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。
4、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。
5、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。
6、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